說 明:
一、本校各校園場地及設備器材借用維護費收費標準如附檔,另置於OA系統「會議室申請」,自113年8月1日起實施。
二、各單位申請場地或設備器材借用者,請依收費一覽表「壹、各類場地收費原則」專簽辦理,並會簽該場地或設備器材之管理單位、核費單位及財務處,簽請行政副校長核定,經核准後得免收或依規定繳納費用。
三、「淡江大學對外場地借用資訊網」網址:http://spacerental.tku.edu.tw/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