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115年10月22日院授主預字第1150103387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資料詳附檔,或至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「主計法規」查詢網頁自行下載參閱。
三、修正生效後,奉派出差人員跨越新、舊規定者,其於舊規定出差日適用舊規定,於新規定出差日適用新規定。另修正後所需經費,仍在各機關原列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列支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115年10月22日院授主預字第1150103387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資料詳附檔,或至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「主計法規」查詢網頁自行下載參閱。
三、修正生效後,奉派出差人員跨越新、舊規定者,其於舊規定出差日適用舊規定,於新規定出差日適用新規定。另修正後所需經費,仍在各機關原列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列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