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:
一、115年度外交部代理各機關、學校等辦理集中採購「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」(標案案號: MOFA115097CZ),業與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共同供應契約,履約期限自民國115年6月21日零時起至116年6月20日二十四時止,詳附件。
二、各單位於保險額度相同及保險費用較低的前提下,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學校更有利,可自行決定是否利用本契約與廠商辦理採購、驗收與付款事宜。本共同供應契約,係提供各適用單位辦理採購之多重採購方式選項之一,並不強制各單位利用。
三、相關投保資料請逕洽承攬公司窗口聯絡人: 邱小姐(電話:02-25075335分機68879、陳小姐(分機68471)、林小姐(分機68438)或黃先生(分機68653);電子信箱:skiad2@skinsurance.com.tw)。
四、本校各類政府補助款及研究計畫案請參照辦理。